在神父身边的日子过得舒服极了,以至于时光飞快,我也在神学院度过将近半年,这期间我没有收到一封来自浦西半岛黑土平原的来信,父母应当十分信任我能够照顾好自己,或许忙碌的牧场让他们分不开一点空闲,些许失望被丰富又充实的学园生活掩盖。

    不过半年也够久了,是我该回家探望一次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“真的不需要我送你吗?”神父略低下头跟我隔着马车车窗对望,棕色眼眸满含关切,好像只要我稍稍点头,他就能立刻钻进车厢似的,“假期有半个月,兔子小姐不用急着赶路。如果中途感到不舒服,派人给我传个信,我去接你。”

    好粘人啊,看来我这个助理做得很成功呢。

    我为自己的遐想笑出声来,在神父不解的眼神中接手了他递过来的手提箱,这只手提箱比我原先的轻便又坚固,是神父闲置下来的,刚好现在由我使用了。无意间撇向神父伸出的袖口,磨损的痕迹让人我想忽视都难。

    我立刻抓过他的衣摆抚摸了一圈,神父顺从地举着手让我仔细观察,幸亏毛边也就我看到的这块地方,“怎么这身衣服的袖子也磨坏了呢?像上次那样先穿另一件吧,等我回来会立刻补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记得。”

    前头的马嘶鸣两声,轮子碾过石子缓缓移动,我探出半个脑袋朝后面摆手,神父也配合地挥了挥,直到他成为一个小点,我才坐回位置,开始独自忍受颠簸的长途。

    终于在两天后的下午,晕晕乎乎踏在熟悉的黑土平原的土地上嗅闻泥土的浅淡腥气。温和的季风刚刚过去,雨水丰沛给人们带来无边喜悦,绿草波浪随风荡漾,白绵羊星星点点散布着,慢悠悠填饱独肚子,牧羊人不用怎么寻找草料,正是一年里最舒适的牧闲时间。

    凭着记忆找到回家的路,远远在我家的驻地上立着一栋崭新屋舍,不再是先前反复翻新能展现的样子了,总之瞧着有几分绅士宅邸的意味,虽比不得我在大陆见到的房屋华丽,相信在浦西半岛的镇上也足够气派。

    屋门紧闭,我并不急着叩门,先绕屋子走了一圈,后院还立着原本给瑞泊特一家准备的兔子小屋,我迫不及待放下箱子奔去,里面果然卧着一只闭眼休息的软乎乎大白兔子。

    “瑞泊特!”我呼唤它的名字,摸摸它窝在胸脯里的前爪,希望它像以前那样回应我。

    然后它睁开眼睛,黑色的眼珠朝我望了一眼,舒展身体猛地蹿出了窝。

    它不是瑞泊特!

    兴许是在哪里玩了,我掩饰住有些不安的心,收拾好自己的头发跟衣服,尽量使疲惫的自己显得体面,然后叩了两下正门。

    一个小男孩怯怯地从门后探出头来,他背后的屋里传来妇人的声音:“是谁啊?埃米尔。”

    埃米尔看到我,抑制不住刺耳兴奋的叫喊:“母亲,是安塞尔!”他向我扑来,搂住我的裙摆不肯撒手,这个由我一手带大的弟弟对我十分亲近,当初不舍得我的离开还自顾自生气了许久,也改变不了我的决心。他依赖我更甚母亲,连母亲有时候也觉得烦扰。

    门彻底推开,屋里真的大变样了,半点没有我童年回忆的熟悉,我有些失落,但看到家里的处境在一步步变好,也只能欣然接受。

    母亲转过身来,我看见她苍白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浅淡的笑意,与此同时,还有她微微隆起的腹部,我知道再过不久它就会像个寄生物一样变得奇大,附着在母亲身上让她再度经历痛苦。

    “你回来了怎么不提前写封信,我什么都没有准备。”当着即将成长为大人的女儿的面,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扣上针织外套,以使得自己的肚子不显得那么突出,至少让我不要这么明显地盯着她的肚子。

    我收回视线,为母亲少有的客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