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读小说>修真仙侠>民国抗日小兵 > 第二十二章 首案例
    会议有两种意见。

    一种认为,杨世洪该杀。身为白军税收员,平常欺榨百姓成性,红军来了不思悔过,还竟然打着红军的旗号继续欺榨百姓,破坏红军与群众的关系,行为恶劣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。

    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该杀。杨世洪虽有欺诈罪行,但罪不至于杀头,毕竟没有人命债。自古杀人偿命,没人命债就不能杀,应予罚没处分。

    政府委员马建新等人就坚持后一种意见。

    最后表决时,主张杀的意见占多数。形成政府决议,当然要坚决执行,一致通过枪决。

    处决杨世洪时斯诺正在豫旺堡采访,他在《西行漫记》中这样记述:

    “这个历史性小会议所注意的最后一件事情(我觉得这对那里农民最重要),是处理了一个国民党税收员。这个人在红军到来前分明已经为人们所深恶痛绝,红军到达以后,他就逃到一个名叫张家树的山村去了,在那里还是继续收税。据说他加倍收税---并宣称这是红色新政府的税则,他自称代表红色新政府收税!可是回族农民知道红军并没有指派收税员,有六个农民把这个无赖捉住,解到豫旺堡去接受群众裁判。”

    如何裁决,斯诺从另个角度也有独特的个人想法,他认为:

    “一个人在这样的时候而有足够的胆量作骗子,那的确有着应当保留的才能。”

    但他也坦言:

    “回民却不是这种想法,代表们一致决定处决他。”

    因为大家认为,无中生有损毁红军声誉,破坏军民关系就是最大的犯罪。

    回民自治政府裁判的第一个案例,被斯诺收入《西行漫记》介绍给国际社会。

    红军到来前,在豫旺、环县一带活动的有两股较大的土匪,豫旺、马家大山一带是张彦彪一伙,环县、惠安堡一带是赵恩忠人称赵老五一伙。

    豫旺、环县紧邻,两支股匪在抢地盘、扩势力方面常有磨擦,赵老五势力较大,每每打压张彦彪,就结下梁子,都寻找机会报复对方。

    机会来了。8月的一天,赵老五的母亲坐轿子到豫旺莲花山还愿,除了4个轿夫还有8个背着枪的护卫。张彦彪就带人打劫了轿子,掳掠了赵老五的母亲。

    而在这之前,张彦彪在马和福等人劝导下,已同意接受红军改编,改称“豫旺县江湖抗日游击队”,张彦彪任队长。马和福知道这件事后,立即报告军团政治部并亲自到张彦彪的营寨说和。刚开始张彦彪态度坚决,让马和福不要管,一定要以此要挟,好好治治赵老五。因为他们都知道赵老五虽为土匪,却是个大孝子,抓住他母亲可是个大筹码。

    马和福耐心给他讲道理:

    第一,你现在不只是哥老会老大,更是江湖抗日游击队队长,红军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抗日,正准备跟赵老五洽谈,你这样做让赵老五以为是红军支使你做的,会造成不必要的骚扰和麻烦。

    第二,虽然你们是江湖内讧,但事情发生在豫旺堡区回民自治政府的地盘上,不能因你俩结怨,让赵老五报复骚扰豫旺百姓,我这个主席不能不管。

    第三,无论回汉,谁没有父母?你们两个大男人较劲,却折腾一个老母亲,不是真男人所为,江湖上会惹人笑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