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家事忙,正午啃得馒头早消化了,此时被醇厚的肉香一勾,腹内咕噜咕噜不停。

    他忍不住垫着脚尖张望,隔壁院里,大门已经敞开。有个穿着粗布围裙的老妪在一口大锅中煮猪下水。

    那锅实在是巨,林隐觉得用来给自己洗澡都行。

    他正偷瞧,隔壁院门口传来脚步声,围着粗布围裙的石景峰大步进来,唤那老妪。

    “姥姥,猪心猪肝可煮透了?金家酒楼来人要货了。”

    那老妪取来一副铁叉,往咕咕冒泡的大锅里戳了戳:“九分熟,火候正好。”

    她将沸水中的猪内脏逐个儿叉起来,丢在旁边的竹篓里。

    石景峰若有所觉的看向围墙。

    林隐赶紧缩回了头,矮下身子,轻手轻脚回了屋。

    打招呼也得挑时候,若不是存心想蹭饭和打秋风,就不要在人家煮食用膳的时辰去打扰。

    做人,还是要有尊严的,哪怕只有一丢丢。

    林秀青倒腾完屋子,天色已经全暗。虽然劳累,心里又很满足。这处旧房虽不大,但毕竟是在县城,离街坊近,地理位置优越。

    城里热闹,找活儿也容易。说到底,能做城里人,谁又愿意一辈子呆乡下?

    林母蒸了一锅馒头,从坛子里捞了几根咸菜,唤两孩子过来用饭。

    三人正围坐着啃馒头,院门外忽然响起敲门声。

    林秀青刚要起身,就被林隐按下了:“我去。”

    他们初来乍到,人生地不熟,除了石景峰,大约也没人会来拜访。

    开了院门,正如他所料,石景峰端着一个食盒站在门口:“贤弟,恭贺乔迁之喜,哥哥我也没什么可送的,就给你们添碗菜。”

    林隐闻到食盒里传出的肉香,口水就开始泛滥。

    按理说,作为一个有尊严的读书人,实在不该继续占结拜大哥的小便宜,但是……真的好香。

    算了,债欠多了不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