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读小说>修真仙侠>这个写手是只猫 > 第三十六章 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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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中正公园的所谓密林,远非想象中的热带雨林模样,不是高耸插入天际的巨大乔木,没有宽厚肥大的叶子。

    这里的密林,仅仅是一丛丛矮小的灌木,枝桠纤细而密集,在这间行走的余生,很不方便。

    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这些烦人的枝桠干扰,而他前方那个吸引他注意的生物,则灵动无比,轻松写意的穿过这些对余生来说,很麻烦的障碍。

    甚至,那个生物怕余生跟丢,走得距离稍远后,它便站在那,回过头,示意余生跟上。

    余生辛苦的对付着那些恼人的树枝,他认识前面的那只生物。这么说不太准确,事实上他不认识眼前的那一只,知道的仅仅是它们的种类——獾。

    没错,眼前的生物是一只獾。它的体形粗实肥大,四肢较短,耳壳短圆,眼睛很小,颈部粗短,四肢粗壮有力。

    头上长着三条白色宗毛,中间的一条由鼻尖延伸至头顶,从两嘴角到头后还各有一道白色短纹,整个脑袋看上去花里胡哨,像是非洲土著装饰在脸上的油彩一般。

    为什么余生能把獾的样子记得如此清晰呢?咳咳。原因无它,唯食过尔。

    余生绝对是记吃不记打的典范。他吃过的东西,不管样子多么奇异,乃至不堪入目,他都能记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比如蜻蜓肉,抓住蜻蜓一只蜻蜓,去掉头,从它的尾巴向上拉扯,会露出一小条肉。

    把那一小条肉,不经任何处理手段,直接放入空中,味道微咸,但极为鲜美。

    这是余生小时候吃过的菜品,那时候除了这种吃法,还有一种吃法是,把蜻蜓的头,翅膀弄掉,用路边狗尾草的草梗把它们穿起来,小火微烤后食用。

    听起来很残忍不是么?成年后的余生回忆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,他在童年吃过太多太多不可思议的食物。

    之所以不可思议,不是因为那些食材难得,而是不可思议在当年的敢想敢吃,还没有被毒死。现在细想来,他能长到二十多岁,真是福大命大,可喜可贺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余生是一只猫,正在跟着他当年吃过的生物身后走着。

    难道中正公园有动物园?余生边跟着,边在心中想到。

    穿过了整片灌木丛,这里算是中正公园的深处了,这片空地平时人迹罕至,远比赵美娜画画的地方人少。